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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8日电 针对有企业使用“娃哈哈”名义宣传推广“娃茅”酱香白酒,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9月28日于官网发布声明称,公司未参与“娃茅”白酒的生产、销售、推广等任何活动,也未向该产品提供过品牌、企业名称等任何授权。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与公司无关。公司已向相关涉事方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不当宣传,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中新财经)
关键词: 发出律师 杭州娃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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