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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9月14日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其中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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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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