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中新网海口9月2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日就新近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相关住房公积金互助使用政策,保障缴存人住房刚性需求。
该通知称,所谓“一人购房全家帮”业务是指在海南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购房人,在省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可以使用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直系亲属是指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或子女。
购房人直系亲属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住房不超过1套(2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宽至2套),方可申请办理直系亲属的购房提取和对冲还贷业务。
提取支付首付款业务,办理时间在购房一年内,由购房人一同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且仅限办理一次。在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未足额支付首付款且购房合同备案前申请的,购房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至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差额部分首付款;在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已支付首付款且购房合同备案后申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至购房人账户。购房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购房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后,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不足对冲还贷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可申请办理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悉,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已出台“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业内人士分析,此举有助于盘活公积金资金,进而降低购房者成本,也有助于激活购房者的购房需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