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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18日电 “杭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市医疗保障局18日召开政策吹风会,介绍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在落实“浙有善育”,全面优化生育保险政策方面的相关情况。
其中明确,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自2022年7月1日开始,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符合申请条件的,按其新生儿出生时的上年度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30×生育女职工法定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起始时间与职工医保一致,其中生育津贴待遇享受的条件为:符合政策生育的人员,生育时在杭州市职工医保待遇期内,且申领津贴时已在杭州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在生育次年年底前按规定申领。
同时,杭州扩大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将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3个诊疗项目新增纳入市医保支付范围。此外,将癫痫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
三孩方面,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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