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11月18日电(单鹏 安源)九旬老人邓某甲独自生活在老年公寓,而三子女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致使邓某甲生活无着落,拖欠老年公寓养护费1万余元。18日,四川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该起追索赡养费案件,执行干警“上门服务”,为这位九旬老人送去司法温暖。
这是四川三级法院18日同步开展“全省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中的一部分。当日活动采取“线上发放+线下发放”和“线下集中发放”两种方式,26家法院采取执行人员与财务人员同场线上集中发放,57家法院采取邀请部分案件当事人到执行指挥中心参与线下集中发放,104家法院采取送款上门方式发放,共向2624件案件的2494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7.59亿元。
法官发放执行案款。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供图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四川省法院先后开展查控财物集中清理处置行动和执行案款集中清理行动,截至11月10日,正常发放执行案款254.96亿元,涉及案件19.74万件;清理发放无法定事由超30日未发放执行案款166.65亿元,涉及案件9.37万件。
在上述邓某甲追索赡养费案件的执行中,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通话、面谈,但三名被执行人相互推诿、均无给付之意。执行干警随即对三人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发现三人均有存款。执行干警告知被执行人,希望其主动到老年公寓看望母亲、缴纳相关费用,待处理完毕后,法院将为其解冻存款,但三子女仍然不予理睬。鉴于此,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扣划存款措施,执结该起追索赡养费案件。当日,执行干警送款上门,将赡养费亲手交到了老人手中。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千万不要让赡养‘欠费’,让亲情‘停机’。对拒不执行赡养费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负责该案的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相关法官表示。
据介绍,执行案件在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同时,考虑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14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与李伟强、倪显冬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后者借款30万元用于购买住房,并办理了抵押。去年5月,李伟强、倪显冬11岁的儿子查出恶性脑肿瘤,治疗花了大量费用,导致银行按揭断供,李伟强、倪显冬成为被执行人。案件承办人得知这个情况后,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协商,快速处置抵押房产,拍卖成交后,扣除案款等费用后,将剩余拍卖款100余万元立即转到被执行人指定账户内,以供其治疗所需。本案足额全部执行到位。
此外,执行案件注重保障金融安全,优化营商环境。今年4月至10月,云南金誉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就与众多自然人的民间借贷纠纷申请仲裁裁决并调解结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云南金誉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依据仲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34件,被执行人向该公司借款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涉及成都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高新区多处房产抵押物,多位执行法官运用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和拍卖平台,对涉案标的房产进行查封、评估和拍卖;多次赶往标的现场实际查看,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沟通协调,加大对抵押财产的处置速度,实现20余件案件顺利执结,1600万元案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最大限度地维护金融债权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