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大省江西立法促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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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2-22 19:30: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昌2月22日电 (记者 吴鹏泉)记者22日下午从江西省官方举行的贯彻实施《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已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江西省委农办主任、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江枝英介绍,《条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的逻辑顺序,分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城乡融合等五个章节作出具体规定,从法律制度层面,明确了该省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

素有“江南粮仓”之称的江西自古就是鱼米之乡,是中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供应基地,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间断输出商品粮的两个省份之一。

结合江西实际,《条例》提出,落实粮食安全省级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培育粮食全产业链,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提高;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乡风文明建设方面,《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乡村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村民依法制定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高价彩礼、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陈规陋习。

关键词: 农业 江西 立法 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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