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动态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通知》调整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明确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医保支付标准按调整后价格执行。同时,针对不以疾病诊疗为目的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纯核酸检测),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含简易门诊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
根据《通知》,河北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份最高为80元;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按不高于30元收费;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按不高于20元收费。以上收费包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各种标本的样本采集、交接、签收、处理(根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等流程,以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和接受临床相关咨询等内容。
调整后的价格将从2月10日起执行,之前的相关价格将以此次调整后的价格为准。届时,河北各医疗机构将设置专门的窗口和区域,为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采样提供服务,并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相关政策,严禁违规收取相关费用。违规收费现象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总台央视记者 郭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