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12月30日电 (高志苗)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针对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的资金占用、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虚假记载等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公司存在的违规行为包括三点,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上市以来连续三年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
上交所介绍,本案处理过程中,落实精准监管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责任区分,尤其是注意区分上市公司责任、股东责任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责任。对于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将整改情况作为重要的考量情节,本案中,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及时开展自查,在合理期限内积极收回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损失。
此外,本案还涉及中介机构及相关执业人员的责任认定。在自律监管过程中,上交所基于中介机构的法定职责,以信息披露为落脚点,对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着力净化市场生态,帮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上交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包括,对控股股东上海至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公司董事长侯海良、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迪玲芳予以公开谴责;对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黄学圣、罗霄、吴柯佳,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时任注册会计师张勇、薛淳琦、李春华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强调,下一步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将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管、科学问责,做好违规查处工作,引导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