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 夏宾)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1日在京出席例行发布会时称,证监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据悉,专项行动聚焦三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督促上市公司将整改薄弱问题和提升治理水平结合起来,以整改促提升,不断增强上市公司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形成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健全公司治理制度规则,进一步落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强化上市公司长期激励机制。
三是构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态,抓好“关键少数”培训,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增进认知认同、凝聚市场共识,营造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良好氛围。
其中,上市公司自查自纠是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环节。证监会方面希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认真对待、深入自查、如实反馈、有效整改,牢牢守住公司治理底线,积极践行最佳实践,切实推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整体水平有效提升。
高莉表示,开展专项行动是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力抓手。通过2年努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使上市公司治理整体水平得到提高,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