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89次会议于昨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强”)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77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创板已过会60家企业。
新亚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为于淼、尹百宽。这是国金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7单IPO项目。1月16日,国金证券保荐的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9日,国金证券保荐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6日,国金证券保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9日,国金证券保荐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1日,国金证券保荐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1日,国金证券保荐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新亚强主是一家专业从事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 新亚强的主要产品包括以六甲基二硅氮烷为核心的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和苯基氯硅烷两大产品类别,包含十多种有机硅产品,其中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广泛应用于有机硅新材料、制药、电子化学等领域,苯基氯硅烷是合成下游苯基系列应用材料的基础原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初亚军、初琳、初亚贤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新亚强72.27%的股份,为新亚强的实际控制人,其中,初琳直接持有新亚强 61.31%的股份,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亚强智盈间接持有新亚强 0.50%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新亚强 61.81%的股份;初亚贤直接持有新亚强 8.42%的股份;初亚军直接持有新亚强 2.04%的股份。初亚军与初琳系父女关系,初亚军与初亚贤系兄弟关系。
新亚强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不超过3889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12亿元,其中9.04亿元用于“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7580万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此外,2.2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2017年、2018年大幅增长,2019年小幅下滑,发行人对直销客户和贸易商客户的主要产品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销售收入和价格波动趋势在主要产品之间不一致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一致;(2)说明主要产品对直销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其合理性;(3)说明贸易商是否实现终端销售;(4)说明发行人对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等主要客户是否存在依赖,2019年销售数量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持续下滑可能性;(5)结合2019年以来主要产品价格的下降趋势及其影响因素的可消除性、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订单新增、延期和取消情况分析上半年业绩受到的影响情况,说明是否与同行业一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较高,主要产品毛利率较高但相对稳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主要原材料投入产出的配比关系及其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一致;(2)报告期大部分产品产能未充分利用以及产销率波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部分产品超产的实现方式及其合规性;(3)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市场供需情况,价格上涨后对整体市场需求的影响,价格及毛利率维持高位的可持续性;(4)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变动趋势是否与可比公司一致,主要产品的技术来源和核心竞争优势。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2018年9月,发行人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吸收合并交易的账务处理和准则依据,对发行人当期财务状况的影响;(2)评估基准日吉林新亚强持有新亚强股权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与新亚强股权的评估价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3)吉林新亚强净资产评估增值率与新亚强净资产评估增值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4)吸收合并交易完成后,吉林新亚强股东是否需要承担纳税义务。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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