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54家科创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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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6-11 13:28:07    来源:中国经济网    

昨日上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38次审议会议召开,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亚新材”)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54家科创板企业。

南亚新材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光大证券,保荐代表人是曾双静、王如意。这是光大证券年内保荐成功的第3单。1月14日,光大证券保荐的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4月28日,光大证券保荐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南亚新材主营业务系覆铜板和粘结片等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

南亚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为包秀银、包秀春、包秀锡、包爱芳、包秀良、包爱兰、郑广乐、黄剑克和高海等九名自然人,其中:包秀银、包秀春、包秀锡、包爱芳、包秀良、包爱兰6人为兄弟姐妹关系,郑广乐与包爱芳为夫妻关系,黄剑克与包秀银为甥舅关系(包秀银姐姐包爱玉之子),高海为包秀银的妻弟。

南亚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包秀银等九名自然人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控制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81.25%,包括直接持有公司9.55%的股份以及通过南亚集团间接控制公司71.7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60.94%的股份,股权集中度仍然较高。

南亚新材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86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拟募集资金9.20亿元,其中8.01亿元用于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1.19亿元用于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审核意见:

1.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香港大元代持股权是否会导致外方合营者主体资格不符法律要求的情形,是否存在相关风险;(2)香港伟帝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外汇监管法律法规的情形。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南亚有限设立时,其当时股东香港大元所持有的南亚有限25%股权系代银鹰电器(即南亚集团前身)所持有;为解决香港大元代持问题,包秀银、耿洪斌于2002年5月设立香港伟帝受让该代持股权,香港伟帝累计出资700万美元。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香港大元代持股权是否会导致外方合营者主体资格不符法律要求的情形,是否存在相关风险;(2)香港伟帝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外汇监管法律法规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关键词: 南亚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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