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董监高声明称无法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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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4-28 10:20:39    来源:和讯网    

4月26日晚间,深交所微信公众号刊发文章《深交所高度关注兆新股份(002256,股吧)年度报告 要求董监高勤勉履职》,文中表示,在4月24日,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新股份”或“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五位董事、三位监事及四位高级管理人员均声明称,无法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交所对此高度关注,第一时间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上述人员忠实勤勉履职,并就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及2019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自4月27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深交所表示,董监高的异议行为不代表其已经勤勉地履行职责,不等于其可以免除责任,对于未忠实勤勉履行义务的,深交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月24日,兆新股份披露了2019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31亿元,同比下降28.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亿元,继2018年亏损2.01亿元后,连续两年亏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在中勤万信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还显示,报告期内,兆新股份向4家非金融机构及1名自然人进行了短期融资,累计借入本金合计7.18亿元,该短期融资事项本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但实际却没有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董高监同意公布公司年报但不保真

深圳证监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兆新股份存在三大问题:

一、兆新股份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布公司2019年年报,但董事、监事却均不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上述两项意见存在明显不一致的情况。董事会、监事会实际上仅对是否披露公司2019年年报形成决议,并未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报。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二、《证券法》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发行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责任。兆新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提的异议事项应当核实清楚,并如实在公司2019年年报中反映,不能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无法审阅年报等作为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理由。

三、兆新股份法定代表人杨钦湖、财务总监苏正的声明违反了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二款“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声明并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

资料显示,兆新股份前身为深圳彩虹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细化工、室内环境治理、生物降解材料、新能源太阳能(000591,股吧)发电、新能源汽车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投资。

兆新股份内斗不断

2015年汇通正源在兆新股份一次定向增发中以9.78元/股的价格认购了3035.7万股,2016年兆新股份“10转30”,2017年、2018年每股现金分红共0.125元,汇通正源的持股数量增至1.21亿股,持仓成本约为2.32元每股,汇通正源持股比例为6.45%,位列公司第三大股东。

深圳宝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宝信金融”),再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兆新股份94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在2020年1月3日,宝信金融通过大宗交易悄然卖掉了90万股,仍位列公司第四大股东。

2020年1月6日,因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彩虹集团、陈永弟、沈少玲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深圳中院裁定将彩虹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780万股抵偿其所欠中融信托的债务,该部分股份约占兆新股份总股本的4.66%,司法划转后彩虹集团的持股由13.79%下降至9.12%,仍仅次于第一大股东陈永弟,位列公司第二大股东,而中融信托则成为第五大股东。

兆新股份近年来业绩持续下滑,但财务费用离奇增加,小股东将矛头指向管理层。在2019年12月起,兆新股份第三大股东深圳市汇通正源开始提出罢免王丛、李长霞、肖土盛、杨钦湖、陈实等公司董监高的临时议案。罢免的理由是,根据2019年度业绩快报的记载,公司亏损约2.33亿元。近两年公司的资产规模逐年下降,业绩不但没有增长,甚至主营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其主要业绩均靠变卖资产实现。汇通正源认为,兆新股份靠着变卖资产大幅增加自己的薪酬,完全脱离了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助长了管理层的人浮于事,严重损害了相关方特别是全体股东的利益。汇通正源表示,在这一问题上,作为直接负责人的董事长,以及一众高管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

兆新股份近年财务费用离奇增长,以2018年为例,该年度公司财务费用高达1.28亿元,较2017年的3045.56万元增长3倍多。2019年三季度数据则显示,公司前9个月的财务费用亦高达1.08亿元,其中利息支出竟然接近1.10亿元。

在1月19日,汇通正源和中融信托提请兆新股份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要求在会议上审议罢免肖土盛独董一职和黄浩监事职位的议案。1月21日,兆新股份确定股东会的召开时间为3月20日,并同意在会议上审议上述两项议案。一直到3月10日,汇通正源和中融信托又增加了6份议案,且均涉及到罢免董监高成员,其中就包括罢免张文的董事、董事长职务,罢免翟建峰的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罢免杨钦湖、陈实的董事职务,以及罢免李长霞、王丛的独董职务。

据兆新股份3月16日公告,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文亦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由公司副董事长翟建峰代为行使董事长职责。4月8日兆新股份收到副董事长翟建峰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翟建峰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至目前,在上述12名对年报不保真的董监高包括,兆新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杨钦湖、董事陈实、独立董事王丛、独立董事李长霞、独立董事肖土盛、监事黄浩、监事蔡利刚、监事郭茜、财务总监苏正、常务副总经理郭健、副总经理汤薇东、副总经理金红英。除苏正和郭健外,其余10人均在今年3月16日后陆续提出了离职。

汇通正源和中融信托提名罢免的相关人员已悉数辞职,数名董监高的相继辞职引发了兆新股份的人事巨震。兆新股份目前已被披星戴帽面临退市的危险,而公司“内斗”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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