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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孙翔峰
个人养老金业务稳步推进。近日多家公募基金公告,公司旗下的养老目标基金将成立个人养老金专属Y份额,并对成立后的Y份额管理费、托管费等实施费率优惠。此外,近期已有多家券商通过了中国结算关于个人养老金基金行业平台验收测试。
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落地,对于资本市场以及金融机构是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有机构测算,2027年、2032年我国个人养老金规模将达4956亿元和31320亿元。海外经验看,个人养老金最终会通过养老目标基金等产品投向资本市场,无论是债券还是股票都有望吸收大量资金。其长期投资的属性,会改善市场资金结构,提高市场稳定性,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作为中介的金融机构在此过程中有望充分享受红利,但也需要意识到,在我国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的背景下,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第三支柱”重要构成部分适时推出,承担起了扩大养老金储备容量、应对老龄化冲击、平衡代际养老赡养负担等重要使命。金融机构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不仅要看到机会,更要关注责任。
一方面,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推广并不是一蹴而就,在政策大力支持基础上,各家金融机构要积极承担起投资者教育的责任。一般而言,最需要养老体系帮助的是低学历教育、低收入群体,但根据《中国投资者教育现状发展报告(2019)》, 高中及以下学历投资者长期接受投资者教育的比例仅为32.7%,每周接受金融教育的时间超过3小时的比例为17.44%。截至今年一季度,我国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需求的养老目标基金资产净值仅有1036亿元,发展相对缓慢,其中很大部分原因就是投资者对该类产品认识不足。
另一方面,现有的金融产品一定程度上很难满足个人养老金业务需求。养老理财、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及个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规模普遍偏小。金融机构必须加大低波类产品的储备与创设。这要求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公募基金为主的产品提供方通过开发去方向化策略、增加金融衍生品运用、减少短期考核等方法,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更多风格稳定、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合规稳健的多元化养老产品。
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政策,其推出意义影响深远。各方金融机构需要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深度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将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深度绑定,推动我国养老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