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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报披露工作结束。作为了解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的重要窗口,财务报告一直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然而就在此次半年报披露中,却出现了不少作为公司“自己人”的董监高声明对自己公司的半年报不保证真实性的现象,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近20家上市公司的董监高表态,无法保证财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具体原因包括2021年年报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尚未解决、对公司内控和财务数据存疑、缺乏足够时间核实半年报内容、无独立第三方报告“背书”等。
从被“自己人”否定的公司来看,其中绝大多数为“披星戴帽”有退市风险的公司,在面临退市的压力下,一些公司很有可能在粉饰半年报上下起了功夫。此外,按照现行规定,半年报没有被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核的硬性要求,这也为部分不老实的上市公司留下了“操作”空间。
其实,A股市场此前就出现过董监高称自家财报“不保真”的情况,然而,像此次短时间内出现如此多公司被“自己人”否定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值得深思。从积极的角度看,面对“不保真”财报,“自家人”及时发声,体现出董监高的“把关”责任意识正不断深入,这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作用。
特别是在2021年11月“康美案”的判决结果中,5.2万名投资者共获赔金额约24.59亿元,其中5名独立董事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市场形成了有力威慑,开始有越来越多独董、高管更为严谨地发表意见。今年1月7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也为促进上市公司独董尽责履职提供了制度依据。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像半年报这么一份重要的成绩单都能被“否定”,明显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注册制稳步推进的背景下,信息披露质量被摆到了更高的位置,监管部门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力求让上市公司更为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披露。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出现多份连“自己人”都无法认可的半年报,可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仍有待提高。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进行信息披露的主体,如果上市公司信披质量无法保障,将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公信力造成极大伤害,也不符合我国资本市场持续深化改革的基本要求。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披质量需要监管层和上市公司共同努力。对监管层而言,可以考虑进一步细化信息披露的细则,对于“不保真”信息披露的出现不能只用一张问询函了事,应进一步调查核实,如确有信披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给予及时、严厉处罚。对上市公司而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信息管理和传递机制,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决策、各要点事项经办人与信息披露负责人之间安全、畅通、高效协作,同时确保董监高真正参与到公司管理事务中,特别是要发挥好独立董事在保护公司整体利益上的重要作用。
马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