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新网西宁9月13日电 (记者 孙睿)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东13日在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年来,青海省实行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开通参保缴费“绿色通道”,2021年全省医疗保险参保566.96万人,较2012年增加57.64万人,增长11.32%。
吕东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医疗保障事业在改革中不断探索前行,特别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青海省医保局聚焦医保事业发展关系全人口全生命周期需求,省、市、县三级医保部门陆续组建,药品招采使用管理制度得到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建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化,医保基金监管更加严格,医疗救助在全国率先完成省级统筹,医保信息平台在全国首家实现全省范围、全业务功能落地应用,全省人民健康需求有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制度体系日益健全。青海省在2016年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的基础上于2021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医疗救助省级统筹,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保障了全省医保政策纵向统一、待遇横向均衡和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持续强化。
——医保待遇稳步提升。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由2012年的400元提高到2022年的1030元,基金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累计120元提高到300元,报销范围扩大至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同时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出台实施办法,改革个人账户,统一保障政策,规范账户使用。
——巩固医保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青海省脱贫人口实现应保尽保,联合6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统一为年度内累计达到12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不设封顶线;对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保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2019年以来,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保205.76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4.76亿元。
——医药服务管理提质增效。青海省医保局成立以来,全省共有90.3万人次享受特药政策,医保基金支付5.43亿元。同时大力支持民族医药发展,通过积极推荐争取,目前该省30种藏药成功入选国家医保目录;99种藏药和1126种藏(蒙)医院制剂纳入省级医保目录,是省医保局成立前的2.8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