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4月20日,在2022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广州设置4·26知识产权系列宣传活动分会场,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举办“2022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暨广州知识产权成果展示”专题活动,现场发布了“2021年广州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涵盖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涉及民事、刑事和行政执法的知识产权案例。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市监
假冒注册商标
周某、曾某某等5人
假冒注册商标罪系列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期间,两名被告人周某、曾某某合谋,先后雇请被告人倪某某、伍某为工人,未经轩尼诗、马爹利等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利用被告人周某甲提供的带有“轩尼诗”“马爹利”商标的标识和旧酒瓶等,在白云区人和镇等地,以杰坊、豪马等低端酒为原料酒灌装到旧酒瓶中,生产假冒伪劣的“轩尼诗百乐廷”“马爹利蓝带”等洋酒,再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给江苏无锡某酒吧老板谢某某、广东某酒业公司老板林某某等人。经查明,被告人销售上述灌装生产的假酒,销售金额达460余万元,现场查获的假酒价值20余万元。
被告人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在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的20余万元犯罪数额基础上,核实追加认定已销售金额460余万元,并依法对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黄埔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曾某某、周某某等5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30万元至2万元不等。
著作权纠纷
罗盒公司诉玩友公司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本案中,山东济宁市罗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市玩友公司网络科技公司开发的4款微信视频美颜相机APP,违反商业使用限制保留条款以及GPLV3开源协议,构成无权使用,其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玩友网络公司没有开源被诉侵权软件源代码违反GPLV3协议的约定,其依据GPLV3协议获得的授权自动终止,玩友公司再使用涉案软件已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故其构成侵权。据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决玩友网络公司停止涉案的4款软件下载、安装和运营服务,并赔偿罗盒网络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50万元。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卡西欧“手表”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本案中,请求人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针对被请求人广州正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实施生产、销售、许诺销售其拥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手表产品,向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系列处理请求。2020年11月13日,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立案调查,前往被请求人现场勘验送达与调查取证,发现现场存有14461个涉嫌侵权产品。经多轮调查调解,被请求人承认侵权事实。
2021年4月2日,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专利纠纷调解书,被请求人承诺向请求人支付调解金170万元,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合理期限内被请求人及与其有关联的16家电商店铺停止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侵权产品。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两家车企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
本案中,申请人为广州市某知名汽车企业,被申请人亦为广州某车辆制造公司。2021年2月4日,申请人向广州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经查,双方于2009年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申请人许可被申请人使用多项商标。自2014年起,被申请人开始拖欠申请人商标许可使用费,累计金额高达上千万元;至2020年,被申请人虽付清商标许可使用费,但并未支付因逾期支付商标许可使用费从而产生的违约金。
广州仲裁委仲裁庭综合考量了被申请人在申请驰名商标、进行商标维权方面所作出努力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第六条关于公平原则的规定,及第五百八十五条关于违约金调整的规定,对违约金进行调低。最终,既保护了权利人的商标许可所应得的利益,又减少了被许可人的违约金负担。
关键词: 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