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激发企业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切实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更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铸就新辉煌。
铸就新辉煌,必须坚持忠诚第一
公安机关要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当下和长远的视野角度,要以“一片冰心向玉壶”的坚定信念讲忠诚。
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必须牢牢把握“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要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擦亮对党忠诚的政治底色。对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和部署要求,要不打折扣、不讲条件、不搞变通地贯彻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要心怀“国之大者”,必须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个“国之大者”了然于胸,对影响和阻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种风险因素心中有数,真正做到入火海而不退缩,遇烟雾而不迷失,出淤泥而不沾染,临诱惑而不动摇。
对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而言,司法高效既是重要标志,也是基本保障。公安机关要捍卫对法律忠诚的敬畏信仰,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等行为,切实将“忠诚法律”固化于心、外见于行,真正认识到法治环境优与不优和每一名干警的履职都有直接关系,我们办理的每个案件、处理的每起纠纷、打的每次交道都有营商环境。具体体现在执法办案时,要竭力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在法律与权利冲突时,尚能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要把敬畏法律作为广大干警内心的信仰准则,用法律的利剑勇于抵制无良企业、无良之人、无良之事,从而实现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人民公安”“人民警察”这一崇高的字眼,彰显的是“人民至上”“与人民在一起”的忠诚警魂,体现的是“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谋利”的法治内涵。全体公安干警要坚守对职业忠诚的价值追求。对职业忠诚,就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找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金钥匙”,全力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公安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对职业忠诚,就要体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服务理念,始终恪守法治精神、坚守法治定力、严守法治底线,并以使命担当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奉献出作为一个职业者的智慧和力量;对职业忠诚,就要切实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根本上强化被监督意识和认责意识,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中实现个人的价值追求,努力重塑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企业和人民群众中的新形象。
铸就新辉煌,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
近年来,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干事创业氛围不断高涨,清风正气持续充盈。但对标全国、对标先进地区,再反观自身,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公安机关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法条思维固化、服务理念缺失、视野格局不大、精神状态不佳、能力本领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简单办案、机械执法等现象依然存在,该打击的还没有打击到位,该保护的还没有保护到位,企业和群众对此还有许多意见。这就要求我们要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勇气,带着问题找出路、拉高标杆加压力、敞开胸怀学先进、刀刃向内勇自省,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蓄更强势能、释放更强动能。
没有头脑上的清醒,就没有政治上的坚定、行动上的自觉。所以,一定要解放思想,打开观念变革的“总阀门”。放眼全国和周边地区,我们要坚决杜绝封闭保守、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循规蹈矩等思想藩篱,努力破除自我陶醉的心态,彻底改变长年累月的惯性思维,果断打破一切阻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想桎梏。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的要求,做到各项政策用好用活、优化方案量身定制精准、重点改革靶向突出、便民服务高效提升,扎实推动思想大解放、观念大变革、境界大提升。
“坐井观天,只有一孔之见;登山望远,方知天外有天”。要拓宽视野,用“放大镜”开阔大视野大格局。我们要对标学习开阔远大的视野格局,坚决破除短视眼界。要跳出当地看当地、站在将来看现在。既着眼于当前,又要考虑长远;既突出于一域,又要抓好全局。要主动“走出去”敲门学看别的地区一流的法治环境,同时把企业和群众“请进来”共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办法,让企业和群众畅所欲言,在揭短亮丑中不断厚植放眼全局、提升自我的坚定底气,以更大的视野去思考、谋划、布局,整体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行稳致远。
下定决心刀刃向内,向“躺平”开战。“躺平”具体体现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就是满足现状,迷恋守成心态,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甚至是麻木不仁、漠不关心。为此,要拿出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勇于踏出思想观念陈旧的“躺平区”、工作惯性做法的“躺平区”、制度脱节滞后的“躺平区”、执行层层衰减的“躺平区”,坚决克服唯条件论、唯地区论、唯规定论的“消极畏难”思想,敢于突破条条框框和经验束缚,不等靠、不迟疑、不折腾,不断在变化中培育先知先机,在挑战中实现环境升级,涅槃重生。
铸就新辉煌,必须持续发力
在这个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时代,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面对一系列“大考”,我们绝不能有丝毫犹豫不决、徘徊彷徨,而是要遵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规律,在法治环境的引领下,坚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四个环境”一体打造,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持续发力地做出改善改进、提高提升的巨大努力,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跑出加速度,努力当好各类市场主体的“引路人”“店小二”。
公安机关要精准把握所处的时代方位,率先把促进守法守约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诚信践诺来抓,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执法公信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决策、抓发展,自觉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让一切行为按规则进行,一切事项依法办理,要在实现守法守约上持续发力。要对“翻盘子”“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行为重拳出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设立举报投诉窗口,畅通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并依法核查办理。要围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做到依法清欠、应清尽清,为企业发展助力长进。
公安机关要围绕“过去怎么做的”“现在怎么想的”,真正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来怎么干”的问题谋划好、落实好、解决好,在实现快捷方便上持续发力。要研究推出更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的便民利企新举措,用“加减乘除法”打出服务组合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快捷、方便的公共服务产品和体验。要聚焦在便民惠企上做“加法”,为行动不便群体提供“上门服务”,为企业提供“面对面”咨询,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等,使服务“触角”再延伸,主动将“你找我办事”转变为“我为你服务”;要着力在办事成本上做“减法”,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减少凭证材料,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办事的费用及时间成本,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轻装前行;要持续在服务效能上做“乘法”,优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综合一窗办”“不见面审批”,下放车驾管业务到基层派出所,全面推行“好差评”系统,切实将传统服务转变为“智慧服务”,打通公安服务“最后一公里”,使企业和群众体验更为便捷暖心的服务;要坚持在纾企解困上做“除法”,通过深化警企协作,加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约束执法行为,以优化涉企案件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为“分子”,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作“分母”,坚持“每一起涉企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破除企业发展“壁垒”。
公平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安机关要做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在实现公平公正上持续发力。公。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和反对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真正让企业家放心创业、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在这方面,各级公安机关教训极为深刻,要把净化政治生态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病根”加以彻底治愈,再不能“穿新鞋走老路”、“涛声依旧”。要做放管结合的监管者。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实现“放”的目的也是“管”的最高境界;另一方面,要按照监管的规则标准,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要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者。对首次出现但没有造成明显危害的行为,综合运用约谈、提醒等行政手段给予改正的机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涉企案件办理要限期办结,防止久拖不决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尤其要依法慎用强制措施,严禁超标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解除强制性措施返还涉案财物一定要及时到位,绝不能再干那种为了查办一个案件彻底搞垮一个企业、吓跑一批企业家的破坏营商环境的“蠢”事。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无止境,只有干出来的精彩,没有等出来的辉煌。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干警只要思想观念转变了,政策法规把准了,能力水平提升了,大数据技术优化革新跟上了,必能在行稳致远中给企业和群众增添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让我们以“千磨万击还坚劲”的意志、“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定力和“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志向,锚定目标不放松,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都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上加优,为铸就公安新辉煌争取更大荣光。(作者:锡盟行署副盟长、盟公安局局长 曹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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