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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24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央行近日联合印发《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指出,投资者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相关业务时,试点成员不得向投资者收费。
据介绍,为规范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工作(以下称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人民银行)负责组织试点工作。
关键词: 部门 发文 规范 手机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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