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2月28日电 (郑江洛)日前,福建省官方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要求确保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并基本建立配套制度。
福建省林业局局长陈照瑜近日表示,福建是全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和重要生态屏障,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6.8%,持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重大。“全面推行林长制,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提升福建省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让生态福建的底色更绿更亮。”
据介绍,《意见》主要目标为,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基本建立配套制度。到2025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7%,森林蓄积量达到7.79亿立方米,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明显提升。
同时,到203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7.3%,森林蓄积量达到8.29亿立方米,林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陈照瑜介绍,为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成效,福建省将建立完善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配套制度。在部门协作方面,省、市、县三级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
据悉,2019年以来,福建省已在长汀县率先探索林长制改革,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推出“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巡查制度”等系列新制度。泉州市安溪县、厦门市海沧区等地也因地制宜开展了“山长制”试点,为全面推行林长制积累了经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