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5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5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8号),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将于2020年12月25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
公告内容如下:
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所列6项商品,税委会公告〔2019〕8号规定的排除期限延长一年,即自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继续不加征中国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
财政部网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