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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深圳11月1日电 (朱族英)《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外商投资工作部门职责要求、细化落实国家外商投资准入制度、完善外商投资便利化措施、强化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障、优化外商投资政务服务等方面。
在细化落实国家外商投资准入制度方面,《条例》指出,依法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禁止在国家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制定外商投资准入的限制或者禁止性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外国投资者与内资企业同等条件进入。
在吸引外籍高层次人才方面,《条例》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对部分需持证上岗的职业,允许取得境外相应职业资格或者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认证的国际人才,经能力水平认定或者相关主管等部门备案后从事执业活动。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当日受访时表示,《条例》涉及外资准入及国际人才职业资格证书认可等,表明深圳制度型开放力度更大,意味着营商环境更加国际化。深圳在降低外资企业投资运营成本的同时,给予外资总部的保障措施和投资便利化,能进一步完善更加适合外资企业投资的营商环境。
据报道,2021年深圳全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接近6000家,同比增长超30%,实际使用外资超100亿美元;同时,深圳累计批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超10万个。
此外,深圳汇集来自全球超160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其中包括近300家世界500强企业。截至今年9月,深圳已认定三批共43家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包括沃尔玛、华润万家等。(完)
关键词: 华润万家 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 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