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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西宁10月23日电 (记者 张添福)中新网记者23日从青海省自然资源部门获悉,《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已获自然资源部批准,并由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
据中新网记者了解,《规划》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紧紧围绕“四地”产业建设重大要求,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提高基础地质调查服务民生和绿色有机农畜业能力,在柴达木盆地及周边划定8个重点调查评价区,部署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提升基础地质理论研究水平,为下一步勘查工作部署提供依据和靶区;划定37个重点勘查区,聚焦国家紧缺矿种和青海省具有优势矿产,实施新一轮战略性矿产找矿突破行动,着力打造5个能源资源基地,全力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供给。
《规划》提出,按照“一盆一区两屏障”,构建南北保护、西部开发、东部协调发展的总体布局,“一盆”是指西部柴达木盆地及周边,“一区”是指东部地区河湟谷地和共和盆地,“两屏障”是指南部三江源和北部祁连山两个生态安全屏障。三江源和祁连山地区除公益性矿产调查评价外,不再部署勘查工作,强化对南北两个生态屏障的保护。全省勘查开发工作重点集中在柴达木盆地及其周边,兼顾东部河湟谷地建材非金属和共和盆地地热资源。
此外,《规划》注重为“四地”产业建设提供资源保障。以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四地”产业建设,重点安排了盐湖产业发展急需的柴达木盆地西部深层卤水钾锂盐勘查、开采矿区浅层储量核查、深层卤水资源可利用性研究,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急需的锂、铍、铜、镍、晶质石墨、萤石等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以及地下热水等清洁能源勘查。
据悉,上述《规划》充分体现了绿色勘查开发。坚持绿色勘查与地勘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设计、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强调规模化、集约化开采,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开展矿山设计、建设与改造,建设绿色矿山,并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企业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