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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厦门8月31日电 (记者 杨伏山)海丝中央法务区31日出台《关于建立海丝中央法务区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机制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以充分发挥海丝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律服务优势,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金砖法务特色专区”。
《若干措施》包括组建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专家库、遴选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服务、开展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培训、建立面向金砖国家的域外法查明平台等10项措施。
据介绍,厦门市将组建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专家库。依托海丝中央法务区专家顾问、厦门金砖国家创新基地专家资源、各类法学院校和法律专业人才资源,为加强面向金砖国家的法律研究、政策咨询、经贸交流等,提供智库支持。
当天,海丝中央法务区和厦门金砖国家创新基地,还联合为海丝中央法务区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机构授牌。8家律师事务所入选首批海丝中央法务区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机构名录。
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是福建省赋予厦门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任务和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对外开放大局的重要举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