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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28日电 据高检网28日消息,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生光(正厅级)、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昭义(正厅级)、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郑晴(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生光、刘昭义、郑晴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中新财经)
关键词: 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 建设集团 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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