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阳4月13日电 (记者 张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贵州省首例破坏生态环境认购“碳汇”案。贵州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丽会上表示,上述案件是贵州法院首次尝试通过认购“碳汇”开展替代性修复,是贵州环境司法的一次有益尝试。
2021年5月,剑河县村民罗某松持过期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杉木469株,蓄积126.7286立方米。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以罗某松涉嫌滥伐林木罪向雷山县法院提起公诉。由于剑河县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适宜补植复绿的地点难落实,雷山县法院创新思维,与公诉方共同协商,提出以认购“碳汇”的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罗某松按照林业部门的测算,自愿认购20668.8元(人民币,下同)的林业碳汇量,并与公诉方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该协议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未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且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行动,雷山县法院日前对上述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罗某松认罪认罚,缴纳了认购“碳汇”的价款,人民法院对其从宽处罚,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
碳汇一般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李丽表示,上述案件中,贵州环境司法中首次引入“碳汇”修复理念,体现了法院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案件在追究行为人滥伐林木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其破坏生态造成的损失,行为人通过认购“碳汇”承担了民事责任,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案件还探索了检察机关与当事人在诉前达成磋商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进一步推动了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生态“颜值”逐年攀升,近十年林地面积增加了24.44%,森林覆盖率达62%左右,林地面积是耕地面积的三倍以上。率先探索环境资源审判的贵州设立了中国首家环保法庭。2021年贵州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9325件,审结7913结。
贵州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世界自然遗产地、“天眼宁静区”等的司法保护工作,凸显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特色,打造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品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