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税收红利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质增效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在服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统筹协调长三角地区税务部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通过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征管一体化、办税便利化举措,更高质量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助力经济发展稳中有进、进中提质。
税收红利赋能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2021年9月,中国以色列CEO合作论坛开幕式活动在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的中以(上海)创新园召开,为中以两国企业高管搭建科技创新交流平台,进一步促进中以合作。
螳螂慧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螳螂慧视”)是最早一批进驻中以(上海)创新园的企业。“企业初创期的发展离不开区域政策扶持和税费优惠的支撑。”张晓峰坦言,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措施,让企业充分享受到了减税降费政策红利。2020年度,螳螂慧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430万元。2021年该政策“红利加码”,螳螂慧视在三季度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超过660万元。此外,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已收到退税金额140多万元。
螳螂慧视是税务部门一路护航“创新基因”的缩影。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成为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抓手,随着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企业研发创新的底气不断增强。“获得的优惠资金将持续投入光学、硬件、软件及人工智能算法等核心技术研发。”张晓峰表示。
科技创新不仅为实体经济注入发展动能,更有效拉动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三年来,长三角地区企业不断加大高技术服务投入,占企业总投入比重由2018年的3.8%提升至2021年的4.4%。研发和技术服务贸易额占全国比重由2018年的27.5%提升至2021年的32.5%。
税收支持措施助力长三角一体化融合发展
记者梳理发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11月出台了16项税收支持措施,2020年再次推出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10项措施,形成“16+10”税收支持体系。受益于长三角地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有关地区迅速达成合作共识,从纵向产业一体化融合出发,再向横向区域一体化融合铺开。
从城乡产业纵向融合看,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县域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销售收入占比由2018年的21.1%提升至2021年的23.6%。这其中,税务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助力打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区域一体化引领协调发展。
长三角发展纵合横通,全面协调新局面的产生,助推杭合创新带建设,推动杭州、合芜蚌两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互动,也协同推进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协作紧密的创业体系。数据显示,浙皖两地销售收入占长三角地区比重分别由2018年的25.8%和7.8%提升至2021年的29.6%和8.5%,与沪苏两地的差距逐渐缩小。
税务力量助推长三角地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长三角地区一直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
2013年9月29日,中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成立,拉开了中国自贸区改革试验的大幕。而随着2020年9月安徽自贸试验区启动建设,全国自贸试验区战略布局实现了长三角全覆盖,形成百花齐放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在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的过程中,各地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了超过200个创新成果,不少经验已向全国推广。这其中,税收制度作为试验田内容之一屡屡创新,积累了丰富成果。与此同时,长三角各地税务部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为自贸试验区助力,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作为先行者,上海自贸试验区不断完善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度,推行对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所得税,启运港退税等税收政策创新,为其他自贸试验区奠定了税收制度基础。2019年,临港新片区成立并提出要建立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部分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的政策彰显了其鼓励技术创新与进一步开放的政策导向。
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自贸试验区成为我国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试验场,税收则在这片改革开放的高地上,发挥自身力量,助推开放之门。三年来,外资企业进驻长三角意愿不断增强,长三角地区新办外资涉税市场主体占全国新增外资涉税市场主体的比重由2018年的22.1%提升至2021年的30.1%。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税费政策和优质服务的“双轮驱动”下,税务部门将更大力度融入一体化、服务一体化、推进一体化,释放改革红利,叠加政策利好,以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助力长三角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