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不能用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
全年一次性奖金实施按月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延至2023年底
岁末年初,年终奖是企业员工最关心的话题。年终奖应该怎么发?是不是一定要发?要不要缴税?记者梳理了年终奖有关的“热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颖思、林琳
年终奖非法定
企业按实际情况执行
年终奖是指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通过其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方式或其他方式,在一年年终对劳动者给予的奖励。值得注意的是,年终奖属于工资性收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年终奖不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企业等)有权根据经营状况、员工的业绩表现等,自主确定奖金发放与否、发放条件以及发放标准。
但是,如果一旦对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发放条件通过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下来,就应当按照规定执行,不得再以单位效益不好等为由拒绝向员工支付年终奖。
那么年终奖具体该怎么发?据人社部门介绍,用人单位制定的奖金发放规则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并履行预先告知员工的义务,而非无限扩大其经营自主权。双方既已事先约定,那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对合同重要条款进行变更的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企业在发放年终奖的过程中,仍应以劳动法律法规为准绳。
实践中,劳动关系双方对年终奖的确定大致有三类原则:一类是劳动合同约定,一类是规章制度规定,还有一类是由企业老板自行决定的。
年终奖应纳入经济补偿计算基数
那么在发放年终奖前离职了,有没有当年的年终奖呢?人社部门介绍,用人单位有权自主确定奖金发放与否、发放条件以及发放标准。但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年终奖发放制度应该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单位通过规章制度规定了完成业绩即享有当年年终奖,无论离职与否单位都不得克扣员工的年终奖。
用人单位设定年终奖,应当明确奖金的发放人员范围、发放条件、发放标准。如果劳动合同或企业的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年终奖属于奖金,应当纳入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提醒:年终奖要缴个税
年终奖是要缴个税的。好消息是,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延至2023年底。
根据税法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采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也包括年底双薪。使用该计税办法,应注意的前提是发放奖金的性质要符合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界定,是基于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务的综合考核情况发放的。
2023年12月31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有两种选择:1.单独计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合并计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案例:哪种方式计税更优惠?要具体分析
假设企业员工小朱2021年每月工资收入为7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每月允许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额为1000元,没有其他收入和扣除项目,2021年3月,企业发放上年度年终奖42000元。这个年终奖符合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界定,那么个税如何计算呢?
计算方式一:
假如选择在企业预扣预缴环节单独计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计算步骤为:
1、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即42000/12=3500元。
2、参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3500元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3、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2000×10%-210=3990元
其他收入(综合所得)应纳个税为: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7000×12-0-5000×12-0-1000×12-0)×3%-0=360元
即小朱的全年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990+360=4350元。
计算方式二:
假如选择将该笔奖金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税,则并入后的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7000×12+42000)-0-5000×12-0-1000×12-0=54000元。
即小朱全年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入后的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54000×10%-2520=2880元。
综上,小朱的情况采用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税的税款比单独计税更少。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每个人的收入情况不同,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优需要具体计算分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式只能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