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11月25日电 (记者 张道正)记者25日从中新天津生态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正式批复,同意在中新天津生态城设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
作为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始终注重数据积累,并打通数据壁垒,持续推进大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生态城建设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构建全国领先的跨行业、跨区域的“数据汇津”流通交易生态系统,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是落实《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和《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实际行动,是天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指出要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将聚焦生态城智慧城市优势基础,做实智慧城市及相关行业的数据服务运营商,吸引更多生态伙伴,鼓励数据创新应用,提高产品溢价能力。
中心建成后,不仅可以面向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基础信息产品,还将提供数据应用服务产品。进一步推动大数据与电信、金融、医疗、制造业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催生越来越多的新业态、新模式,为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提供更多可能。
为充分发挥出数据资源的价值,加快推动建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中新天津生态城先后赴贵州、上海、深圳等地深入调研,学习各地大数据交易机构设立、运营、管理经验,在制度体系、业务开展、技术应用等方面融合吸收,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委托国家信息中心编制了交易中心的建设方案。
按照“国资入股、政府指导、市场化运营”的模式,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作为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的运营主体。一方面,引导多方参与,促进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开展数据交易,保障数据交易的全面性、权威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引入大数据流通交易领域的专业技术团队来开展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充分发挥市场化力量,调动运营主体和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激发自身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强化数字赋能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服务精细化发展和政府治理现代发展。(完)
关键词: 生态城 十四五 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 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