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11月18日电 (王丽华 张添福)青海省自然资源厅18日发布消息,针对历史遗留的超16万户(套)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小区”,青海省七部门出台十条指导意见,要求“一区一策、一案一议”,按职责分工分门别类地制定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解决民众办证堵点和难点。
经统计,截至2021年10月,青海省共有351个小区162503户(套)住房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全省已解决并开始办理不动产登记小区数152个64391户(套)。
对此,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将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厅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在深入调研摸排的基础上,针对全省购房民众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
2021年6月,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以《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基础,在调研学习借鉴其他省已出台的有关化解政策的基础上,先后征求了各市州政府、省级各相关部门意见后,研究起草了《关于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据悉,经多部门多次讨论并修改完善,报请省政府同意后,近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针对青海省当前因不动产登记前置手续不完善,达不到办证条件的9类问题一一制定相应的化解政策。
据中新网记者了解,化解措施主要以开发商主体灭失、补办用地手续、补办规划手续、欠缴税费、无法竣工验收、分散登记信息不一致、违法抵押、政策性住房未批先建等问题作为着力点和出发点,制定了具体化解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开发商灭失的由市县政府指定代办主体,补办用地手续按照建设时有关政策规定补办;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按照自然资源部政策文件精神,采取“证缴分离”的原则,在追缴税费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房屋建筑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按省住房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全省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备案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执行等具体化解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方政府作为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全面梳理摸清购房民众办证存在的“堵点和难点”,组建以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按照“一区一策、一案一议”的原则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化解措施和办法,切实将问题化解到位。《指导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为全省做好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