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2月18日电 (王君妍)记者18日从天津市商务局获悉,天津市政府日前印发《天津市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天津首部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该《办法》共6章、35条, 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规范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经营秩序,指导清理整顿工作,防止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引发金融风险。二是支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加快发展,依托天津产业资源优势,发展平台经济,创新交易模式,丰富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增强区域辐射功能,助推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三是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