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拟出台规范剑指电动汽车充电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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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1-09 05:19:09    来源:工人日报    

拟明确车主、物业、业委会、供电部门等各方职责,限定办结时间

南宁拟出台规范剑指电动汽车充电难

编者按

充电难,安充电桩更难,这是许多地方电动汽车使用者遭遇的困难。归根结蒂,原本的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并没有为电动汽车预留一方天地,不论是空间还是配电容量,也没有预料到今日的能源变革。当然,电动汽车如此迅速的发展速度,谁也难以料想。

现在,许多城市都把电动汽车列为未来交通出行发展方向之一,有的甚至画下了多少年多少辆的“饼”,但要让电动汽车真正为市场所接受,为市民所认可,需要补齐电动汽车的配套短板,规范包括自用和公用在内的各类充电桩设置和管理,完善城乡交通体系内的充电网络,而不能“走一步看一步”。这不仅仅是一种“补织”,也能让城市在新能源时代中可持续发展。

“小区没有公共充电桩,自家没有固定车位,充电问题可真麻烦。”近日计划购买电动汽车的南宁市民梁女士皱起眉头。近年来,电动汽车凭借环保、省钱、便捷等特点,受到南宁市民的欢迎。但是“充电桩无法安装”“充电设施少”“油车占用专用充电车位”等充电问题却让不少市民感到苦恼。

为加快推进南宁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南宁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细则》),明确了部分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装与管理问题并征求意见。

充电难是个烦心事

具有驱动高效率、运行零排放等特点的电动汽车,符合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在广西南宁,当地正大力推广应用电动汽车。随着越来越多的市民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随之而来的充电难问题,成为困扰一些市民的烦心事。

“我们单位小区车位不固定,没有办法安装自用桩。自用桩主要适用于商品房小区。”住在西乡塘区大学东路某单位小区的李女士感慨。她居住的楼下,刚好有电动汽车充电站,站内有5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其中1个为快充桩。这在大多数时候,基本可以满足她的用电需求。

然而,近在咫尺的充电桩却也无法让李女士高枕无忧。由于小区内车位有限,汽油车经常会占用电动汽车的充电专用车位。此外,充电桩发生故障,运营商几天后才来维修,效率比较低,有时只有一两个充电桩可以使用。

与李女士不同的是,市民蓝先生家住西乡塘区北湖路某老旧小区,需要经常前往距家4公里左右的星星充电汽车充电站,为爱车充电续航。他表示,他居住的小区目前由于线路安装困难,车位有限且不固定,无法安装公用或私用充电设施。除了线路安装问题,老旧小区普遍还存在难以扩张电容量的现象。

“租赁了私人固定车位,买车前2个月按物业要求正常完成申请,提车后物业却临时反悔不允许安装私人电动汽车充电桩。”今年8月,家住江南区亭洪路振宁星光广场小区的一名网友无奈道。由于车位产权人是开发商,物业以未征得开发商的同意,以及小区配电容量不足为由,中断了他的安装申请。

充电桩安装遭“拦路虎”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为何在小区内安装困难?记者走访发现,车位资源紧张、电力难扩容、充电桩安装条件不具备和安全隐患是重要原因。

“拉电线不能像拉蜘蛛网一样拉得整个地库都是,还要考虑安全问题。”荣和中央公园物业主管关女士根据自身见闻说道。她还介绍,不少小区在当初规划设计时没有新能源充电桩电源接口,也没有预留增设充电桩配电容量,造成充电桩的安装困难。

关女士表示,随着市场的推进,未来新能源汽车可能像电动车一样普及,公共充电设施的建设还是比较重要的。她所服务的小区于2009年开盘,现拥有2600多住户。目前,不到10户申请并安装了自用充电桩,尚未接收到业主需要公共充电桩的请求。

江南万达华府B区的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小区的充电桩需要安装在墙上,业主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除了需要有固定的车位,还需要有适合的位置。目前小区内大概有5、6个自用充电桩。由于车位紧张,小区内难以安装公共的充电桩。

据了解,裕丰·英伦小区是南宁首个安装公用充电桩的小区,早于2018年安装完毕。该小区充电桩建设的最大难点是场地选址和充电设施安全的问题。为了让充电桩顺利安装,该小区业委会提前大半年和物业及业主协商、公示,最后和物业公司、开发商商量后才能建设。建成后,他们加装了监控设备,随时对充电设施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并配备了灭火器。

明确各方职责

新能源汽车在南宁迅猛发展,但是充电桩落地小区却遇到了不少问题。据统计,截至2020年7月31日,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7674辆。而据市长热线2020年8月的统计数据,当年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难的投诉仅在青秀区就已有20起,反映的问题均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不允许业主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

《工作细则》的出台,明确了车主、物业、业委会、供电部门等各方职责,或将有利于破解部分电动汽车充电桩落户小区的难题。

新出台的《工作细则》指出,“自用桩”由电动汽车车主、电动汽车企业负责管理,物业负责进行监督;“公用桩”由运营商进行管理。安装充电桩也不再需要办理工程规划等手续,供电部门收到充电桩报装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勘察。在接到用户“自用桩”安装申请后,物业、业委会或居委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不得无理由拒绝。对于现有配电设施无法满足充电设施使用的,产权为供电企业的,应由供电企业配合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产权为用电用户的,应由用电用户组织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由产权单位实施改造。

“我建议,南宁市在工作单位和居民小区内建设更多公共充电桩,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的建设。”市民李女士认为,现如今电动汽车作为市民代步工具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充电问题得不到解决会影响电动汽车的使用,进而影响到市民的工作和生活。

据悉,截至2020年7月31日,南宁市已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点)782个、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3652个、充电桩5060个、充电插座5235个。

本报记者 庞慧敏 本报通讯员 蒋少萱 实习生 何婉媚

关键词: 充电 电动汽车 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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