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不断、多个员工涉诈骗案被判刑、大面积注销分公司,曾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合作的佰仟金融到底怎么了?
投诉不断“从未借过钱却被电话骚扰四年”
近期,网上对佰仟金融的投诉不断。和讯网注意到,在21CN聚投诉上,发布于4月22日对佰仟金融的投诉就有六条。
4月22日,一位张姓先生在21CN聚投诉上发布标题为“佰仟金融我没借过他们钱,给我打了四年电话了”的投诉帖。该投诉详情提到“之前打电话问我认不认识某某某,让我联系下他贷款没还,现在成我借的钱没还了”。
(来源:21CN聚投诉)
4月21日,一位何姓女士在21CN聚投诉上发布标题为“借款违规捆绑保险”的投诉帖。该投诉详情提及“在佰仟金融借款15800分12期还款;已经还了10期了马上快还完了;发现未告知我本人情况下捆绑保险;我昨天去查了征信征信报告显示;我每期还款金额应是1367元12期应还16404元;但是我每期还的金额是1919.18元;这样的12期下来还款23030.16平白无故多6626.16;合同里有保险从来没有人告知我;没有任何的短信电话告知我;这样每个月多收入210.67元的保险费;还有其他类费用341.39元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我要求平台退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的保险及其他费用,我要投诉维护我的个人权益!!!”
(来源:21CN聚投诉)
上述何女士于4月22日在该投诉帖补充道,“今天又找到佰仟沟通,对方承认征信报告是他们公司的,征信报告明明写的很清楚是信用贷款免担保,但是却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收取了服务费和捆绑保险,而且表明了不给我退我投诉到底,这种在我不之情的捆捆绑销售我坚决要维护我的个人权益。”
4月20日,一位俞姓先生在21CN聚投诉上发布标题为“佰仟金融业务员违规行为导致我逾期多次”的投诉帖。该投诉详情显示“我去我们当地店里买手机!结果被被一个佰仟金融工作人员一顿忽悠!办理了手机分期。这个业务员说叫我帮他完成一个任务,并且说每个月帮我利息他会转我卡里我只需要付本金就行。我当时读大学天真他前三个月都按时转了利息后面几个月都是不按时给我转导致我逾期(本人本金都是按时存进卡里)后面他就直接帮我拉黑了,并且帮我包装上班人员,办理过程中我没有签署任何合同,连审核电话都是这个业务员帮我接的。”
(来源:21CN聚投诉)
“坑害未毕业大学生我已经打了佰仟金融客服,客服态度极差,要我提供相关证据银行流水,我通过邮箱把相关的信息及材料发过去了,一直得不到他们公司回应!和他们公司沟通多次”,该俞姓先生在投诉帖里表示。
和讯网注意到,截至4月23日发稿,该投诉还未显示佰仟金融回应。
多个员工涉诈骗案有的被判刑四年多
2020年3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即(2019)桂0127刑初301号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韦能柯曾先后在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仟金融服务公司)、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美利车金融部(以下简称美利车金融部)、四川腾铭惠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区办事处(腾铭惠商公司顺德办事处)从事手机、汽车分期贷款业务。2018年8月至2018年11月间,韦能柯多次虚构各种事实,诈骗业务对象财物共246570元。所得赃款,韦能柯已用于赌博等花销。
其中,2018年10月,韦能柯利用其在佰仟金融公司工作时曾为被害人蒙某1在横县手机店购买手机办理手机分期付款的机会,虚构手机分期还完款后要办理结清证明图,否则影响征信的事实,诈骗蒙某13300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8年10月,韦能柯利用其在佰仟金融公司工作时曾为被害人李某1在中国电信横县分公司购买手机办理手机分期付款业务的机会,虚构交完手机全款后才能办理结清证明的事实并以李某1手机已改号为理由,诈骗李某1共12000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和讯网注意到,在该判决中,被告人韦能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韦能柯退赔被害人蒙某1经济损失三千三百元,退赔被害人李某1经济损失一万二千元。
2019年12月2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即(2019)豫1681刑初696号,显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员被告人魏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其中,2017年1月9日,薛广(另案处理)等人以可以办理手机分期,所办的分期由薛广承办,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再交300元可领一部手机为由,在王某(另案处理)同意用自己公司分期业务代码下,由“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员被告人魏某甲以及其他分期公司的业务员在领航手机店内,用周海宁的信息做分期贷款,造成周海宁损失3723.09元。案发后,王某将被害人损失全部还清。
根据判决,被告人魏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9年7月2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粤5281刑初564号,显示,普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月至同年11月,被告人郑海清先后在“深圳捷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代表,主要负责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期间,郑海清因经济紧张,又清楚公司审批小额贷款过程存在漏洞,便以提高业绩为由,给付数百元的报酬的方式让何某、余某、罗某、蔡某、陈某1、韦某锋、刘某、黄某、陈某2、陈某3等人到“鸿达数码”、“胜鑫通讯”、“生达车行”、“星光手机”等商铺进行虚假消费,以此在上述两公司办理贷款业务,从中骗取两公司贷款共计人民币109235元。
该判决书还显示,案发后,除黄某、陈某2、陈某33人自愿还贷以及支付上述报酬和部分分期贷款外,郑海清尚未偿还的本金共计人民币65227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根据判决,被告人郑海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大面积注销分公司三年多累计注销90家分公司
和讯网注意到,从2017年开始,至2020年1月份,佰仟金融多家分公司陆续注销,期间共计注销90家分公司。
其中,佰仟金融多家分公司绝大部分注销时间集中在2018年、2019年。具体注销原因主要为“被撤销”、“其他原因”、“责令关闭”。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等七家分公司均显示“责令关闭”。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12月注册成立,总部位于深圳,产品有消费分期和现金分期。据佰仟金融官网,秉承“金融科技助飞平凡梦想”的企业使命,凭借一流的金融科技和金融服务水平,公司始终致力于为普通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消费分期服务。发展四年来,佰仟金融分期服务涵盖手机、电脑、家电、电动车、摩托车、汽车、医美、时尚消费品等领域,成功服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800万用户。
(来源:佰仟金融官网)
关键词: 佰仟金融